关于对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进行公示的公告
时间:2020-04-07 浏览量:0
根据《关于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国粮发〔2020〕31号)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遴选,研究提出了拟推荐表彰名单。经大清查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审核,现将拟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19日至3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大清查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需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便及时联系核查并反馈。
联系电话:010-64276095/6100
电子邮箱:jiancha1@lswz.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56号
附件:1.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先进单位名单
2.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先进个人名单
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